今天,见邻家买了把鸡爪菜,不禁勾起了我无尽的思绪。
鸡爪菜是江南一带土称,江北一带有称“小孩拳”的,皆因形而名,是一种古老的多年生的比种子植物还低级的草本植物,以孢子繁殖,嫩叶可食。在我的记忆中,它真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清明左右的鸡爪菜是极嫩的,上面附着一层白白的茸毛。记得我用手掐断它们时,从断口处会流出一种黏黏的液体,那是它们的血呀!这时我总有一股趴上去吮吸一口的冲动,因为我觉得那滋味该是清甜的。
母亲做这菜是极拿手的。每次母亲烧制时,我总在一旁观看,因此我闭着眼也能说出。她先将野菜洗净,用开水烫一下,叫掸水,据说可去涩味,然后切寸长。配料是大蒜,也洗净切寸长。之后在锅里下油,火要旺,待油有八成熟时,先下蒜,一有香味,即刻下野菜,同时下盐,黄酒少许,反复炒。再下两勺红辣酱,这是最必要的,没它则不好吃。临盛盘时,再放点味精。这样,不消七八分钟,一盘香喷喷、辣滋滋、脆蓬蓬的鸡爪菜便做好了。此时在一旁早已口舌生津的我迫不及待伸出手,也不管它热气腾腾,拣起就往嘴里塞,母亲笑骂:这只馋猫。
记得李笠翁《闲情偶寄》中说:“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我食蕨而甘之,并非效上古之风,只是喜欢它的那种清淡和野香,更主要的是喜欢母亲的那份手艺。那别有一种回香,别有一种余味的普普通通的野菜,令我至今还深深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