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电子商务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牵头。起草组设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全国人大财经委将牵头组织国务院法制办和发展改革委等十多个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开展起草工作。
据统计,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8万亿元,同比增长30.8%。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逾两百万。专家预测,到“十二五”末我国网民总数将达7亿人,电子商务交易额将增至18万亿元。
从国际经验看,立法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通行做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为各国及地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整套国际通行规则。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
本次会议确定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初步“时间表”。从起草组成立至2014年12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