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胡某是胡正魁的女儿。据胡正魁的妻子汪某介绍,自2012年12月,胡某来上海同胡正魁夫妇共同生活。胡正魁脾气不好,汪某和女儿不听话就会挨打。胡正魁打女儿时,汪某不敢阻止也不敢和其他人说,因为害怕被打。胡某刚到上海时,经常因为踢被子感冒和哭闹。胡正魁觉得女儿的哭闹影响到他休息,于是,从去年3月份开始,胡正魁在晚上睡觉时用绳子绑住女儿,用胶带、纱布捂住女儿的嘴巴。
去年4月3日凌晨,胡正魁发现采用上述方式仍无法阻止女儿哭闹,便用手掐其脖子。4月3日6时,妻子汪某醒来后发现叫女儿没有反应,夫妻二人就将她送到医院抢救。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胡某是生前被他人捂闷口鼻、压迫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医护人员报警后,公安人员到医院将胡正魁抓获,胡正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正魁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事发后采取了积极的抢救措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