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日本在“慰安妇”问题上所持的矛盾立场表示关切。委员会指出,日本一方面承认日本军方在二战期间违反“慰安妇”本人意愿,通过胁迫和恐吓手段对她们进行征募、运送和管理,另一方面又表示“慰安妇”并非强制性的。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认为,任何违反受害者意愿的类似行为都足以被认为是侵犯人权,日本方面就此负有直接法律责任。委员会同时对曾沦为“慰安妇”女性的名誉遭攻击而再次受害的情况表示关切,并指出部分攻击是由日本公职人员做出的,另一部分攻击则是受日本模棱两可的立场影响而滋生的。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敦促日本确保“有关日本军队在二战时对‘慰安妇’犯下的性奴役行为和其他违反人权行为的所有指控都得到有效、独立和公正的调查,犯下罪行的人受到起诉,被确定有罪者受到惩罚”。委员会强调,随着幸存“慰安妇”受害者人数的减少,这一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敦促日本公布所有已获得的证据,并充分告知学生和公众有关“慰安妇”的全部信息,其中包括将这一内容充分写入教科书。同时,委员会要求日本就“慰安妇”问题公开道歉,正式承担责任,并谴责任何抹黑“慰安妇”受害者或否认事实的企图。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主席罗德利在记者会上说,委员会认为日本应做出声明,完全、明确地承担强迫“慰安妇”受害者遭受暴行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