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沉寂一时的林森浩投毒案再引注目,笔者无意就林案的审理和判决多加评论,但多起血案的凶手都是来自名牌高校的高材生的事实不禁发人深省。义利观、成功观和教育观的三重错位,引发了幕幕悲剧。
人皆有追求幸福,维护、增进自己利益的权利。然而,作为一种义利观,追求个人幸福必须是合法乃至合乎道德的,决不能为此以挡我者死,罔顾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公民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其立身处世的最低义务之一。药家鑫因交通事故肇事伤人在先,却仍然故意杀人的理由仅仅是怕农村人难缠。在他的逻辑路径里,避免因事后赔偿所致麻烦的重要性要远胜于尊重、保护被害人的生命。在追求个人利益与维护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相互冲突时,后者无疑是绝对优先于前者的。
每一位学子都应胸怀强国兴邦的远大理想并为之奋斗,但今天的不少学子却把拥揽财富、地位、官阶看作是成功的标志。比如学者,则若兼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博导头衔者就是人生赢家。然而,一段时期以来,院士造假、校长抄袭、博导嫖宿,看似风光无限的人生赢家们屡屡东窗事发。这些所谓的成功者之所以最终身败名裂,皆因未建立起正确的成功观所致。《大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可见,欲得成功,修身正心显然重于治国齐家,前者甚至是后者的前提。
为人师表,其使命职责必高于常人,传道授业解惑是为当然天职。三者之间又以传道为第一要务。遗憾的是,部分高校教师一味看重学生在物质层面的成长和发展,而对立德树人,或不甚热情或多有懈怠。在他们眼里,教会学生找到好工作或赚到高薪就算是成功,对于其是否身正行直则漠不关心。更有甚者,违反师风师德,做下违法乱纪之事。凡此种种,在无形中灌输给学生万般皆下品,惟有名利高的错误价值观。做出上述骇人惨案的学生们也正是部分少数无良教师扭曲的指导教育下的牺牲品。
不论是今日做学问抑或他日做工、做官、做生意,应先勉力做人。做事是楼,做人为基,基不得固,纵然高厦万丈,终不过沙上一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