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瑞典文学院的院士们,女士们先生们:
十九世纪的小说作品一旦作了预告,就会不断连载。报刊杂志给了它们所需要的极大篇幅。那时,长篇连载正处于全盛时期。作品的主体部分是手写的,当最初几章迅速面世后,结尾尚未构想出来。现在,只有通俗的恐怖故事或使人流泪的故事对读者具有如此的魅力。
狄更斯的许多小说均以系列连载形式发表。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是连载的长篇小说。巴尔扎克的时代乐此不疲地提供大量生产的系列作品,给当时尚未成名的这位作家上了生动的一课,教会他如何设置悬念、如何在专栏的末尾推向高潮等种种技巧。范塔尼的小说首先连载在报纸和杂志上。首次印行《审判和苦难》一书的那位出版家,曾经在畅销的惊喜中高呼:“但愿这种淫荡的故事永远不要结束!”
一只雌鼠荣获诺贝尔奖
但是,在编织这篇演讲转向别的话题之前,我首先要指出:从纯粹的文学角度来看,这个大厅和邀请我到这里来的瑞典文学院,对于我来说是甚为陌生的。我的小说《雌鼠》,十四年前就出版了,它的灾变的情节及其各种曲折的叙述,也许会有一两位读者想得起来。在你们这样的读者面前,这部小说带有一篇赞词的特征,它是对雌鼠,更准确的说,是对实验室的雌鼠的一首颂歌。
这只雌鼠已经被授予诺贝尔奖。你们也许会说,她终于获奖了。她多年就已经在候选人名单上,甚至进入了前几名。作为被实验的数百万动物——从天竺鼠到罗猴——的代表,白毛红眼的实验室雌鼠最后得到了她值得享用的东西。为了她的缘故,正如小说中的叙述者所说的,在医药领域内,同时,就诺贝尔奖得主沃森和克里克所涉及而言,也在基因控制的无限领域内,不止一人已经做出了一切可能的研究和发现,并因此而荣获诺贝尔奖。
此后,玉米和好几种蔬菜——没有提及任何一种动物——可以或多或少地合法地成为无性系的,因此,这种“鼠人”(rat-men)随着小说不断接近尾声而日益繁殖,成为这种后人类时代被命名为“沃森克里克”的特殊物种。他们把两种最好的种属特性结合起来。人类有许多鼠性,鼠类也有许多人性。这个世界似乎是运用综合来恢复它的健康。在“大碰撞”之后,唯有雌鼠、蟑螂和苍蝇以及鱼类和蛙类的卵幸存下来,这是个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时代,沃森克里克不可思议地逃脱了劫难,做了比他们的本份更多的事情。
人们总是在讲故事
人们总是在讲故事。在人类学会写字日渐有了文人之前,很长一段时期每个人都在给别人讲故事,每个人都在听别人讲故事。显然,长期以来,有些文盲比识字的人讲故事讲得更多更好,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使更多的人相信他们的谎言。他们中间的佼佼者发现了各种艺术手法,他们很少平铺直叙,而是将它降格为一种次要手法。
在他们绝不枯燥死板而是跌宕起伏的故事中,蓦然间令人惊异地卷入辽阔的河床,但见波逐浪涌,樯倾楫摧,尸浮血染,旁枝逸出,众水分流……这些原生状态的讲故事的人,无需依赖日光夜灯而可以在黑夜里完美地进行,他们实际上长于借黄昏薄暮来渲染气氛引发悬念。他们即不沉闷地生发,也不故作惊雷瀑布,而是在情节的发展中,当他们感到听众的注意力不能持久,感到不少听众有意要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时,便当止则止,以“且听下回分解”或“未完待续”一语煞住。
在没有人会写字时讲的是些什么故事呢?从《圣经》中的该隐和亚伯的时代起,就有谋杀和屠杀的故事了。争斗,尤其是血腥的争斗,总是故事的好材料。种族灭绝很早就随着洪水和旱灾、丰年和荒年的轮替而进入故事画面。牲口和奴隶的长长的单据是完美地被接受的,一个故事没有血脉相传的详细家谱就难以置信,在英雄故事中尤其如此。
早就有的三角恋爱,今天仍然流行不衰。半人半兽的妖怪故事——他们一开始就在迷宫中穿行在香草中吸引广大听众,更不用说神仙偶像的传说以及航海的历险,这类故事代代相传,经过加工、扩展、修改,乃至变得面目全非,最后由一个讲故事的人写下来,据说他的名字就是荷马。《圣经》则是讲故事的人集体写作的结晶。在中国和波斯,在印度和秘鲁高原,不管写作如何繁荣,那些或三五成群或单门独户的说书人,那些或无名或有名的讲故事的人始终不会收口,他们后来有不少变成了文人。
12岁就想当艺术家
像我们这样集中精力写作的作家,不管怎样我们都还记得不少听过的故事,不会忘却口头文学的源头。一件好事传千里,所有的故事都要通过口耳相传。讲述起来有时模糊,有时犹豫,有时迅急,仿佛被恐惧驱使着,有时悄悄耳语,以免被人偷听走漏风声,有时高声,有时清晰——所有这些技艺都源自文学自我期许的实际上很难达成的初衷:编织生活的精彩片断。如果我们忘记了这一点,如果我们在写作中忘记了这一切,那么,我们的故事就会吊书袋,就会像灰尘一样干巴巴。
现在,我们有这么多的书可以读,也是一件大好事。不管我们高声为他人朗诵还是独自吟诵,书籍总是具有永恒的价值。它们已经成了我的灵感之源。在我年轻而具有可塑性时,诸如麦尔维尔、杜林这样的大师,或路德的出自《圣经》的德文著作,经常激发我高声朗读。我在写作时,会把墨水与唾沫搅在一起。现在事情已经变了许多。被称为写作的苦工,我已忍受了五十年,不,我在自讨苦吃时添加了不少调味品,我咀嚼那些咬不动的多筋骨的章句,嚼碎成容易下喉的软糊糊的东西。我在狂喜的孤独中自言自语,当我捕捉到恰当的语调、共鸣和回响时,我就挥笔疾书。
是的,我爱大声朗读。长期伴随着我的这个伴侣的多音符号的健谈不断在呼唤我,使我把逐字逐句抄写的文字变为一部部手稿。当我向听众朗诵某些篇章时,我感到没有什么比我自己的书更令我喜欢——这些书好久以前就已经流到那个封闭地区,已经化为读者自己的财富。早已过了语言的断奶期的青年,头发花白却仍然贪读的老人,把那种书面语言变成了他们的口头语言。具有魔力的作品一本接一本面世。赢得一种立场,逆时代潮流写作,在他的路上铺设站得住脚的真理,这就是这位作者信仰的原始宗教。每个人都相信他的不言而喻的许诺:未完待续……然而,我是如何成了一个作家、诗人和艺术家——所有这一切是如何一齐令人惊异地写到了白纸上呢?是一种怎样清高的家庭教养使一个孩子达到如此狂热的地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