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6日,检察院召开了各界人士参加的批捕听证会,此案曝光后,“严惩施暴的养母,以警示家暴、护佑童年”,似乎是网络舆论的一边倒意见。很多人坚信,本案中的养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还应严惩。听证会上,一些声音更有价值。不少人提出:养母的伤害行为是偶发的,孩子眼中的养母平时对自己还是很关爱的,孩子事后也表示愿跟随养父母继续生活而不是回生身父母身边……听证会上,就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养母可以不批捕而采取取保候审,养母依然有罪,而孩子的生存和发展则会受益。
多年以后,今天关注虐童案的许多人可能会淡忘此事,但孩子却要继续他的生活,谁又该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呢?我们关注社会事件时,不仅要有超脱的评价,还应有对具体当事人现实生存的人文关怀。
社会各界对南京虐童案的强烈关注,反映出我们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温情,反映越来越强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也必须冷静对待,不能以“严惩养母”作为衡量社会对此事件关注成功的主要标准,而应是:让养母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许孩子一个更好未来!(申琳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