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9日,朝鲜首次进行核试验。10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朝鲜核试的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表示谴责,要求朝方放弃核武器和核计划,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决定针对朝方核、导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领域采取制裁措施,还包括不得向朝鲜出口任何重型常规武器装备,对朝鲜实施旅行限制和奢侈品禁运。
2009年4月5日,朝鲜宣布发射“光明星2号”卫星,安理会发表主席声明予以谴责,联合国朝鲜制裁委员会为此采取新的制裁措施。对此,朝鲜宣布退出“六方会谈”,并在4月29日预告将进行核试和洲际弹道导弹试射。5月25日,朝鲜进行第二次地下核试验。6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874号决议,对朝鲜再次核试表示最强烈谴责。新的制裁案增加了限制向朝鲜出口小/轻武器的内容,呼吁各国在海港和空港加强对朝出口管制,并要求朝鲜不再进行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任何发射。
2012年12月12日,朝鲜突然发射“光明星3号”卫星。2013年2月12日,朝鲜进行第三次核试。联合国安理会于3月7日一致通过第2094号决议,决定将从事非法活动的朝鲜外交人员、银行业实体以及非法现金转账列入制裁范围。决议规定在有情报提供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各国应检查在本国境内或过境的源于或运往朝鲜的所有货物,以确保出口管制的有效性。
以上多轮对朝制裁,尽管对朝鲜从海外获得核与导弹技术带来更多障碍,对朝鲜经济活动也带来一定困难,但对阻止朝鲜发展核、弹道与卫星根本没有起到作用。朝鲜近日再度核试就说明了这一点。
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