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时,随着法槌的敲响,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北京首例人身保护令申请案正式定音。
年过六旬的谷女士坐在原告席上,面对被告席上的老伴,她不时地抹泪。结婚30多年,老伴多次对她拳脚相加,谷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获得支持。
昨日下午,为了方便当事人,房山法院法官将法庭安排在村委会。法庭上,谷女士出示了被家暴后的照片,照片中,其面部多处受伤,眼、鼻、唇部明显浮肿,并可以辨别出伤口。其中,鼻子受伤最严重,从侧面看上去,鼻翼处像被割开一样。
面对法官的讯问,赵某说,每一次殴打妻子,都是出于“正当防卫”。他与谷女士结婚30多年,打人只是因为“逗着玩”,且每次施暴皆因被袭击后的正当防卫。
法官介绍,在庭理过程中,谷女士提交了照片、医药费票据等证据,证明赵某对其进行殴打,赵某对此当庭认可。
法院审理认为,谷女士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谷女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做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谷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谷女士。
裁定结束后,赵某给谷女士跪下并道歉,赵某还表示,希望跟谷女士一起生活,不想离婚。现场多位亲戚街坊也来劝和,但谷女士未予表态。 (李禹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