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儿童福利署依据1992年儿童福利法案成立,隶属于儿童和平等事务部,负责在未成年人健康和成长方面受伤害时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和照顾,形式包括家庭咨询、劝告、救助、介绍托管等,其间儿童有权参与涉及自身福利的决定。
如果这些措施无法确保儿童安全,福利署必须采取进一步行动,例如与家长协商是否寄养孩子、是否采取特定育儿措施等。如要将孩子强行带走,必须提前得到郡社会事务委员会基于市政部门建议发放的许可。只有法院有权推翻委员会的决定。
截至2010年,约4000名20世纪40至80年代被政府强行带走的孩子向儿童福利署索要赔偿,称自己当年因没有父母照管或缺乏保护而受苦、受虐待。其中约三分之二得到赔偿,总金额约合2.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