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陆冬青:21路较为拥挤,我建议将939路鲁迅公园终点站向前延伸,设花园路-水电路-广中路-凉城路-广灵四路-975路终点站(广粤路广灵四路)。这样既解决了21路拥挤问题,又避免与21路重线的问题。
回复:如果对939路进行延伸,则会增加与21路公交的重复,与《导则》中公交线路总长度50%以上与其他线路重复需调整的思路不符。21路公交拥挤并非公交线路走向不合理所致,而是运能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对此,行业管理部门将会同公交企业进行调研,通过合理调配运能提高运行效率。
■ 网民我不是坏小孩:本人对公交优化导则的内容持质疑态度,主要是针对线路公里数的。凭什么常规线路只能13公里?现在市中心很多人都被迫搬到边缘地带,13公里根本不满足到市区的要求。比如康桥半岛到徐家汇唯一的线路572,到人民广场的451路,都是13公里的两倍,这些线路难道要缩线为13公里以内吗?建议公里数调整为20公里,如果是过江线路考虑公里数调整为25公里左右。
回复:实际运营中,公交线路过长,会造成调度效率低下,发车间隔大。为避免超长线路导致的效率低下、乘客出行时耗过长,通常基于平均运距来确定合理的线路长度。如中心城区公交平均运距为5km,线路长度合理范围宜为公交平均运距2.5倍至3倍,即12.5km-15km。实际中如外环线以内公交线路的长度超过13km的公交线路能够保证运营效率的,且确实存在需求的,则无需调整。此外,对于长距离出行,鼓励采用公交和轨道交通换乘的方式。
■ 市民朱寅亮:内环线以内,对于部分区域公交线路比较缺乏的,应该新辟或恢复到达市中心、区中心的公交线路。
回复:内环线以内,轨道交通线网密度大,对于部分区域公交线路比较缺乏的,可以通过新辟驳运线与轨道交通接驳。不建议恢复到达市中心的公交线路,会造成轨道交通资源的浪费。
■ 市民李先生:如果按照《导则》中的公交线路终止条件,小区附近公交线路则面临终止的可能,如何解决出行问题?
回复:《导则》中设定的终止条件(比如公交线路百公里客流低于100人次且所经主要路段有其他线路覆盖),均采取的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公交线路宜终止”的表述。因此,即使满足终止条件,也需视实际需求和其他线路能否覆盖被终止线路的服务区域等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终止,而非强制终止。
本报记者 张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