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时间将大幅前移
现在实行的预披露制度,是证监会在去年年底发布的《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而制定的。在这个通知中,证监会将沿用若干年的IPO招股书申报稿预披露时间提前了一个月,即从之前的发审委会议召开5天前披露,提至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
而按照3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新股预先披露时点将进一步提前,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按照IPO流程估算,这大约比目前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分析认为,将预披露时间大幅前移,证监会“提高发审透明度、强化公众监督”的监管意图已然彰显。预披露时间提前,便于社会公众和媒体更有效地监督发行审核工作,公众对发行人的监督作用将更加强化。
公众有充分时间研判
预先披露时点提前半年究竟有何好处?分析认为,部分拟上市企业在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后,往往会遭遇到一些举报信,但由于以往留出的时间不多,甚至举报信还来不及传至审核人员手中,企业IPO已经上会了。此番将IPO预披露时间提前半年,这一状况将会改变,或“逼迫”更多的拟IPO企业在初审会前就主动撤回申报材料。媒体等也能根据相关举报对企业进行更充分、深入的调查。由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面临的压力将随之增大,无形中也会增加拟上市企业的发行成本。
因而IPO预先披露时间大幅提前,对市场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这将使社会公众和舆论以更充分的时间对拟上市企业进行研判、纠错,有利于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提高发行审核透明度和审核效率,同时也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