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利用婚丧喜庆之事大操大办,向来令人侧目,若是借机敛财,更教人深恶痛绝。中央多次下发禁令,要求坚决制止这种行为。各地也出了不少规定,但似乎总有“顶风作案”者。要做到令行禁止,很多时候容不得“弹性”,而是必须做到“一刀切”,只要过线就是违规。但是,这一“刀”该切在哪儿?
湖南省近日拟出台新规,名为《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就规定,“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也就是说,除了结婚、丧葬,不许设宴请人吃饭,除非对方是自己家亲戚。设这一条的理由是,“只准操办婚礼和葬礼,宴请频率就会减少一大半”。
如今宴请名目繁多,结婚、丧葬、生子、做寿已属寻常,乔迁、升学、升职也不算稀奇,甚至夫妻加起来多少岁、新装修了一间客厅,亦可成为宴请的理由。纯粹是亲朋好友相聚还好,最怕的是令人不堪重负的人情债。官员有引领社会风气的责任,像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嫁女宴请千余人,收受高额礼金,更是违规违纪行为,丢了官帽也是应得。一些官员利用宴请私相授受,搞钱权交易,已涉嫌腐败。也难怪公众一听官员摆宴,就以质疑的眼光看待。
然而,因为一些宴请有“猫腻”,就禁止几乎所有宴请,恐怕有因噎废食之嫌。党政干部、公职人员,也有朋友、同学等人际交往,在公务之外,私下请个客吃个饭,实属人之常情,不能都做“有罪推定”。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都应该得到尊重。如果为了摒弃不正当的宴请,把个人的正常交往也一起排除,那就是把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了。这一“刀”切下去,切在限制收礼、遏制铺张上比较可行,切在不准宴请上,则有点过了。当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特定事项上,手握公共权力的人的确需要放弃一部分私权(比如在官员公开财产讨论中的隐私权),但一定要有法定的明确界限。
这项宴请禁令的目的,是加强廉政建设、引导社会风气,但一个正确的目的,未必导向恰当的手段,也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一些宴请之所以影响恶劣,要害在于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钱权交易。罪在贪腐,错在铺张浪费。即便没有宴请,若要敛财、交易,难道就找不到其他途径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会疲于应对,顾此失彼。若能做到规范、约束公权力的行使,令手握权力的人不能为所欲为,官员的宴请,想来也会少有本不相干的人去“捧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