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5:社会与法/时事热议
     
本版列表新闻
没有买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拐卖行为就可能急剧下降。律师热议——~~~
没有买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拐卖行为就可能急剧下降。律师热议——~~~
没有买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拐卖行为就可能急剧下降。律师热议——~~~
     
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没有买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拐卖行为就可能急剧下降。律师热议——
收买被拐儿童,刑罚是否过轻?
姚丽萍
  陕西富平一名被看作技术权威的妇产科医生,因为利益驱使医德沦丧,参与婴儿拐卖,这条新闻令人震惊。依据刑法第240条和241条,拐卖儿童者最高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收买方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最轻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常识是: 没有买方,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拐卖行为就可能急剧下降。拐卖儿童犯罪迄今不绝,对拐卖儿童的收买方,刑罚是否过轻?记者就此采访了沪上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一条”产业链“:

  刑罚重“头”轻“尾”

  “人口拐卖,是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犯罪,1997年以来,我国刑法已修正8次,刑法对人口买卖一直采取严厉禁绝态度。”李小华律师说。

  依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要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要具备了以下一种情形,即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若特别严重,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些情形包括——

  ■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拐卖3名儿童以上; 

  ■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

  ■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造成被拐卖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 将儿童卖往境外。 

  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形成了一道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的终端就是“收买家庭”,如果没有最终的收买,前面的贩卖就失去了绝大部分“价值”。刑法第241条对收买方的处罚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法条和司法现状,给人的一种印象就是:在人口买卖的这条“产业链”上,刑罚似乎重“头”轻“尾”。

  “事实上,对收买方处罚过轻,并不利于抑制犯罪。”李小华说。

  利益刺激:

  膨胀人性之恶

  套用一句保护鲨鱼公益广告中的宣传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于被拐卖的婴儿来说:没有买家,就没有贩卖。

  试想,当“送子观音”不再悬壶济世,而是参与人口拐卖“产业链”,职务便利成为犯罪便利,受人尊重的妇产科医生蜕变成犯罪嫌疑人,在这样的身份转变之中,不难看清利益刺激,如何可能在“某些人”身上泯灭人性,膨胀人性之恶。

  谁提供了利益?收买方。

  长期以来,对拐卖儿童犯罪,刑罚重“头”轻“尾”,造成的一种结果就是:“收买方的犯罪冲动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收买方根本不认为收买儿童就是犯罪。”潘书鸿律师说。

  保障人权:

  对收买方加重刑罚

  拐卖人口犯罪,之所以存在,固然有经济的、社会的诱因;但人不是商品,人有人的尊严和价值,在“人”被当成“人”看待的现代文明社会,人口买卖,是不可容忍的犯罪。

  “打击受贿,也要打击行贿,目的就在于源头抑制。同样,当对收买方的现有刑罚不足以从源头上抑制人口拐卖的时候,刑法有必要提高对收买方的处罚力度。”李小华说。

  目前,一种社会现象是:当被拐儿童被成功解救的时候,收买家庭或因为“人财两空”而被舆论同情。不容忽视的是,这个家庭作为“收买方”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戕害和践踏——“收买方”的存在,正是人口买卖“产业链”不断的根源。

  “改变这种现象,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修正刑法,毕竟,作为国家大法的立法导向将直接影响社会价值判断和人们的行为预期。”潘书鸿说。  本报记者 姚丽萍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评论·随笔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焦点
   第A06版:科教卫新闻
   第A07版: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第A08版:民生新闻
   第A09版:法治新闻
   第A10版:社会新闻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早间点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广告
   第A17版:广告
   第A18版:2013上海书展特别报道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文娱新闻
   第A21版:体育新闻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财经新闻
   第A24版:社会与法
   第A25版:社会与法/时事热议
   第A26版:海上拍案/社会与法
   第A27版:社会与法/东方大律师
   第A28版:夜光杯
   第A29版:夜光杯
   第A30版:连载
   第A31版:阅读
   第A32版:目击
   第B01版:陆家嘴金融城
   第B02版:封面人物/陆家嘴金融城
   第B03版:陆家嘴金融城/世经经纬
   第B04版:股市大势/陆家嘴金融城
   第B05版:陆家嘴金融城/证券指南
   第B06版:理念分享/陆家嘴金融城
   第B07版:陆家嘴金融城/公司探营·彩票世界
   第B08版:热点解读/陆家嘴金融城
   第B09版:热点解读/陆家嘴金融城
   第B10版:基金纵横/陆家嘴金融城
   第B11版:广告
   第B12版:升值空间/陆家嘴金融城
   第B13版:陆家嘴金融城/聪明消费
   第B14版:广告
   第B15版:陆家嘴金融城/城里城外
   第B16版:创业钱途·网上网下/陆家嘴金融城
   第B17版:家庭周刊
   第B18版:女性世界/家庭周刊
   第B19版:首届上海荷花展特刊
   第B20版:上海人家/家庭周刊
   第B21版:现代家居
   第B22版:实用谋划/现代家居
   第B23版:家装之窗
   第B24版:家装专版
   第B25版:好吃周刊
   第B26版:美食物语/好吃周刊
   第B27版:好吃周刊/我家厨房
   第B28版:吃遍中国/好吃周刊
   第B29版:好吃周刊/美食地图
   第B30版:美食大观/好吃周刊
   第B31版:好吃周刊/美食专列
   第B32版:广告
收买被拐儿童,刑罚是否过轻?
500余人违反新规受边检处罚
广告
新民晚报社会与法/时事热议A25收买被拐儿童,刑罚是否过轻? 2013-08-16 2 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