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 将残疾人补贴占为己有
陈某现年44岁,案发前是奉贤区某镇残联理事长。在周围人的印象中,陈某精明能干。
“阳光家园计划”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启动的一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根据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2009年12月到2012年1月,上海市残联连续下发文件规定,对入住本市养护机构的农村地区的重残无业人员在原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度1000元的补贴。为此,奉贤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向陈某所在镇残疾人服务社下拨残疾人专项补贴款20余万元。
可就是这笔关系到该镇数十名残疾人生活的补贴款,竟然被陈某盯上了。讲究生活品质、花钱大手大脚的她想从自己经手的款项中“雁过拔毛”,捞点外快。经谋划,2010年6月至2012年1月,陈在负责上报“阳关家园计划”补贴人员名单时,指使手下工作人员王某将数名不符合“阳光家园计划”条件的残疾人登记在上报名单中。随后,陈从该镇残联财务室领取了相应的残疾人补贴款,并指使王某冒充这些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发放清单中签字。而后,在发放这笔残疾人补贴款过程中,陈将应发放给董某、高某等45名残疾人员的补贴款共计人民币45940元占为己有。此外,陈还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管理和发放残疾人机构养护补贴经费的过程中,侵吞人民币2.1万元。两项加起来,共侵吞残疾人专项补贴钱款66940元。
2012年4月起,陆续有人向该镇政府社保科反映说,他们应该拿到这笔补贴款但却没拿到,引起镇里警觉,于是成立了调查小组核查。听到风声的陈某慌了手脚,连忙想出各种办法来遮掩,但为时已晚。经该镇纪委移送线索,奉贤区检察院随即对陈展开立案侦查,其罪行很快暴露。
2012年12月7日,奉贤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办案人员表示:贪污残疾人专项补贴的案件在奉贤虽然仅发现并查处一例,但该案性质恶劣,对于残疾人事业的危害很大。据统计,奉贤区持证残疾人有1.5万余名,每年涉及专项补贴资金达450余万元。
原因 申领发放环节存有漏洞
奉贤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分子之所以得逞,主要是由于残疾人专项补贴在申领、发放环节上存在漏洞。
补贴名单缺乏审核。本市接受养护服务的重残无业人员,每年可享受“阳光家园计划”专项补贴1000元及每月不少于400元的常规养护补贴。但上级残联对街道、镇残联上报的人员名单系书面审核,陈某正是瞄准了这一点,“成功”地将不符合申领条件甚至已经死亡的残疾人列入名单,冒领钱款。
资金发放环节过多,且发放流程缺乏监管。上级残联一般将补贴款拨至街道、镇残联账户,街道、镇残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残疾人的监护人、养护机构,或由助残员转交,资金流转环节多,且对补贴的发放情况不做跟踪监督及后续核查。据承办检察官透露,本案中的陈某自2010年以来,共冒签冒领87人次。
残疾人康复联网平台信息录入欠规范,更新不及时。上级残联一般通过全市联网的“康复综合信息平台”了解各街道、镇重残养护对象的基本情况、进出养护机构的信息等。但在实践中,街道、镇残联一般无法及时掌握并填录这些情况信息,导致信息平台记录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常常不一致,无法发挥日常监督核查功能。
对策 发检察建议堵漏洞
奉贤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查清残疾人专项补贴在申领、发放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该院曾专门派出调查小组到全区17个镇、开发区作详细调查。调查人员对“阳光家园计划”等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进行实地入户检查,并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到金山、青浦、嘉定等区县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的具体情况。调查小组从制度规范的角度找原因,走访了基层乡镇残联负责人、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分析、梳理出残疾人康复联网平台信息录入欠规范、以现金方式发放补贴存有隐患等发案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和漏洞,该院向区残联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在完善制度规范、细化操作流程、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形成预防对策。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了建立符合申领条件残疾人“一人一卡”制度、 信息报送“一月一报”制度等五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在奉贤区推广实施。
市残联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康复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就设立专项补贴台账档案、完善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使得这笔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安全透明有效。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