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中国新闻
     
本版列表新闻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2013年09月27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谣言止于法治
司法界解读两高相关司法解释
史竞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对于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对执法过程中存在个别偏失现象的质疑。

  如何正确理解并使用这一司法解释?26日,来自全国律协、最高法、最高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对此进行了解答。

  入罪标准如何出台

  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为何要制定这样的量化标准?来源是什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金龙说,法律需要作出这种量化的界定。如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贪污1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没有标准法律就无法执行。

  最高法院的审判员杜曦明介绍说,司法解释出台前,两高进行了一年多的调研,收集了大量案例,对具体数量征集了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慎重研究和专业论证。此外,也参考了司法先例。

  2010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淫秽电子信息“定刑”,就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打击的是信息的捏造者、发布者,而不是转发者。”杜曦明说。

  考验基层执法水平

  近年来,网络乱象愈演愈烈,明确划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势在必行。专家表示,解释的出台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出台后,执法就成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好的制度,执法最为关键,这一解释对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是一个考验。”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赛军说。

  高子程律师指出,司法解释出台后,实践中发现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为防止极个别的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利用这一善意的司法解释实施打击报复,要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对于目前执行中出现的个别偏差,刘静坤审判员表示,最高法对此非常重视,已经对地方法院进行指导,并提出严格要求,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并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

  不会影响言论自由

  专家指出,国家赋予公民充分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国家刑法均规定有“诽谤罪”。司法解释的出台,不仅有利于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网民的表达权,体现出教育、引导为主的精神。

  周赛军认为,解释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办案标准,是一种办案的工具而不是管制的工具。因此在遏制网络社会犯罪的同时,不会伤害言论自由和保障人权。

  “解释也是一种宣示性文件,告诉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杜曦明说,打击和保护应该并重,不能压制批评的声音。对于“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则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的实施,也给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岳运生律师认为,谣言之所以流行,信息不能及时公开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政府要增强透明度,媒体也要加强自律。

  新华社记者 史竞男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综合新闻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评论·随笔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焦点
   第A08版:科教卫新闻
   第A09版:民生新闻
   第A10版:社会新闻
   第A11版:广告
   第A12版:法治新闻
   第A13版:早间点击
   第A14版:广告
   第A15版:中国新闻
   第A16版:中国新闻
   第A17版:美丽长三角大型系列采访——余姚行
   第A18版:国际新闻
   第A19版:国际新闻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文娱新闻
   第A22版:文娱新闻
   第A23版:文娱新闻
   第A24版:专版
   第A25版:广告
   第A26版:体育新闻
   第A27版:广告
   第A28版:体彩公告
   第A29版:广告
   第A30版:广告
   第A31版:读者之声
   第A32版:目击
   第A33版:社会与法
   第A34版:海上拍案/社会与法
   第A35版:社会与法/时事热议
   第A36版:东方大律师/社会与法
   第A37版:广告
   第A38版:财经新闻
   第A39版:财经新闻
   第A40版:广告
   第A41版:民生上海 共青森林公园篇
   第A42版:民生上海 共青森林公园篇
   第A43版:民生上海 共青森林公园篇
   第A44版:民生上海
   第A45版:广告
   第A46版:夜光杯
   第A47版:夜光杯
   第A48版:阅读/连载
   第B01版:陆家嘴金融城
   第B02版:封面人物/陆家嘴金融城
   第B03版:陆家嘴金融城/世经经纬
   第B04版:股市大势/陆家嘴金融城
   第B05版:陆家嘴金融城/理念分享
   第B06版:广告
   第B07版:陆家嘴金融城/公司探营
   第B08版:热点解读/陆家嘴金融城
   第B09版:热点解读/陆家嘴金融城
   第B10版:基金纵横/陆家嘴金融城
   第B11版:广告
   第B12版:广告
   第B13版:陆家嘴金融城/彩票世界/升值空间
   第B14版:金融天地·城里城外/陆家嘴金融城
   第B15版:广告
   第B16版:网上网下/陆家嘴金融城
   第B17版:家庭周刊
   第B18版:女性世界/家庭周刊
   第B19版:家庭周刊/花鸟虫鱼
   第B20版:上海人家/家庭周刊
   第B21版:现代家居
   第B22版:实用谋划/现代家居
   第B23版:艺术家具专版
   第B24版:家装专版
   第B25版:好吃周刊
   第B26版:吃遍中国/好吃周刊
   第B27版:好吃周刊/我家厨房
   第B28版:美食地图/好吃周刊
   第B29版:好吃周刊/优游食林
   第B30版:美食大观/好吃周刊
   第B31版:好吃周刊/吃货天地
   第B32版:美食专列/好吃周刊
   第B33版:地产资讯
   第B34版:地产资讯
   第B35版:新民楼市
   第B36版:广告
   第B37版:广告
   第B38版:家装
   第B39版:家装专版
   第B40版:专版
   第C01版:新尚
   第C02版:人物
   第C03版:摩登
   第C04版:珠宝
   第C05版:珠宝
   第C06版:现场
   第C07版:秀场
   第C08版:星潮
谣言止于法治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将覆盖全部农村
视觉大师作品落户广州
广告
广告
广告
新民晚报中国新闻A16谣言止于法治 2013-09-27 2 2013年09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