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消息,貌似给CBA各俱乐部带来了福音:对付那些想从CBA“叛逃”的外援,有了“尚方宝剑”。不过,实际上远没有想象中那么有效。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CBA效力的外援要想去NBA打球,并不是没有招数离开。
根据中国篮协规定,每个CBA俱乐部赛季中都有三次换外援的机会,常规赛两次,季后赛一次,一些想走的外援就可以在这个条款上做文章,想法让俱乐部裁掉自己。一旦俱乐部主动换外援,那么中国篮协就没有理由不为被裁掉的外援开具“澄清信”,否则就剥夺了外援的工作权利——你把人家解雇了,还不让他寻找其他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有圈内人士透露,外援逼迫俱乐部裁掉自己只是下策,“其实有些外援在来华打球之前,已经事先和CBA俱乐部有了默契,即一旦他想回NBA,俱乐部必须主动放人。”而据记者了解,一些外援来CBA打球也有“买断费”条款,一旦他想中途离开,只要支付约定数额的“买断费”即可。
本报记者 李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