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的马,是我的目光。不知不觉中,我的马带我走过了许多地方。
我不太相信自己的脑子,偶尔,它会混淆现实与虚幻的界限。有一度,我觉得林冲的家离我不远,在竹器厂东边,十一粮站的对面。我几次想去那一带寻访他,听他说宋朝的事。我用了很大的力量劝自己别去,这不可能。我觉得我认识福泽谕吉、扈三娘、九纹龙史进、保罗·策兰、吴佩孚、布哈林和维瓦尔第,其中有些人我并不喜欢,但谁能保证喜欢自己所认识的一切人呢?有时我觉得自己认识兴都库什山上采野蜂蜜的牧羊人,认识圣迭戈海军基地医院的化验室主任,认识维护海关大钟的机械师。不知道我怎么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而且记得采野蜂蜜的牧羊人的名字叫拉西米三世,他一笑,眼睛略微斜视。这些都是假的。证明这个印象之虚假很容易,即他们从不认识我。福泽谕吉认识你吗?不认识。他早死了,庆应义塾大学给他立了一个碑。维瓦尔第认识你吗?不认识。他也死了,死前没见过任何东方人,他是修道院唱诗班的音乐导师。他们都不认识我。这么想我踏实了,尽管有一点孤独。
目光领我看到的东西都是真切的(佛教认为人眼所见不等同于真实),姑且算真实吧,比说我认识扈三娘真实得多。我实在应该好好回忆一下,从出生到现在,我看到了多少东西,但做不到;回忆所看之物的亿分之一也做不到,大部分东西白看了。但是怎么能不白看呢?用白驹过隙形容时间的飞逝真是贴切,形容景物飞逝也贴切。景物会飞吗?会。傍晚在树林里读书,隔一小会儿抬头看,光线和色彩都有变化,刚才的景色飞逝殆尽。树叶捧着的光斑,由浅绿变为金绿,树干变成黄铜色,鸟飞的影子越来越黑。再过一会儿,天际出现玫瑰色的晚霞,空气像鱼缸里的水一样丰盈澄澈,树变矮了,枝伸得更长,披上了落日送给它的锦锻。目光看不清每一瞬,每一瞬都成了下一瞬。
目光之马的牧场,最多在书页上面。不妨说,我的图书每一页都留下了目光之马的蹄迹。洁白的纸张像一个操场,站立横竖成行的黑字。目光的马蹄踏进,却没留尘土飞扬。我有时读一本书,全读完才知道过去读过。但这不算受骗,像重新吃一顿新鲜的饭食。我看青山,青山看我。目光之马走过了无数地方,它落在小动物身上,它喜欢看到屋顶上的野树、水泥缝隙长出的草、婴儿的小胖手。目光之马带我走过奸诈、欺骗的沼泽地,观赏蒲公英的花球、蚂蚁在90度的墙壁奔跑,追踪小鸟在树叶里的翅膀,注视喜鹊在草地像瘸子一样走路,尖喙一伸一伸啄空气。人生最可满意的是不花钱看到了许多美景,一辈子随着自由无羁的目光之马徜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