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的文艺特长生,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音乐、舞蹈、戏剧、书画项目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连续团龄2年以上,思想品德优良,在团队和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和团(队)测试,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全市学生艺术团初中升高中文艺特长生总人数,不得超过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团员总数的10%。其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相关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
方案要求,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报区县教育局或学校主管部门确认后,于4月1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
■本市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可登录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