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明星变性大获成功,但究竟有多少男人步其后尘?反正我没有,绝对没有。
然而,近闻有人说我已变为“人妻”。
日前,偶然间看到网上一条消息,猛吃一惊。消息标题为“一等奖得主倪承为:这是我得到的最快活的一等奖。”
消息称:“在邻里节节歌创作比赛中,海口专业作曲家倪承为和其妻子烁渊一人谱曲、两人作词共同创作的《幸福的花》被评为一等奖。倪承为说,这是我得到的最快活的一等奖。”
这件事倒并非无中生有。我确实参与《幸福的花》的创作。前几年,我们公司拍摄了一部展现社区居民和谐生活的纪录片《欢乐家园》。我是此作的总策划,在后期制作时,我提议设计一首主题歌,于是连夜写了首歌词《幸福的花》,交给了当时在肇嘉浜路上开设录音棚的作曲家倪承为先生。他从旋律需要出发改动了几句歌词,就变成一人作曲两人作词。这首歌植入纪录片之后,不仅生动了很多,也升华了立意。不久,这首歌在部分社区流传了开来。这次欣闻获得一等奖,我自然也喜,尽管之前根本不知道作品被送去参赛。
歌曲创作中的曲与词,诚如“夫”与“妻”。词作为“妻”,曲作为“夫”。当词作附上旋律,便定了终身,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假如旋律不好,词作就“陪葬”;旋律好,词作便可能“一荣俱荣”,甚至“飞黄腾达”。所以,歌曲的命运往往由作曲者主宰。“男大当家”,历来如此。作曲家把作品送去参赛,不与词作者商议,也无可非议,况且得了一等奖,还不应该谢谢作曲家?问题是,把词作的功劳归于作曲家的妻子,这就违背事实了。
从网上消息看,还是明明白白署两人作词,之一是本人名号,据此,不像是作曲家本人的贪婪;更何况一首小歌,也不值得如此沽名钓誉,恐是编写这个消息的人臆造名目,企图以此成全作曲家全家名誉之美,似乎消息因此更有新闻看点,便想当然,强把我“嫁”给作曲家当妻子。这也是一种“绑架”,谓“名誉绑架”,这算不算侵权?我不懂法,说不出。
每天打开电脑,网络信息铺天盖地,其中也有不少失实者。固然有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恶意编谎,更多的则是道听途说想当然,未经核实,“手下生花”。这些失实,甚至变了性质的信息充塞网络,叫人一时真假难辨,在混淆视听的同时,生出不少大大小小误会来。互联网时代,传真快,传假也快。网络的优势是传播迅捷,速率的生命力来自真实度,失实的速率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受害者也包括网络本体,缺失诚信是新闻生命的丧失。
现在,一般的报刊登了失实的报道,一经举报,就会刊登校正并致歉的启事。而在网络,失实的消息上传不需要任何的审核,发现失实也无从追责,一般连作者都查不到。一个不负责任的舆论环境,只会有碍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当然,事实总归是事实,本人从未变过性,也就不怕别人指男为女。然而,这种失实的信息如不制止,网络就要“变性”,从一个健康的舆论平台,沦为一个混杂错乱信息的“垃圾堆”,刚崛起的现代新媒体有可能失信于民,变成媒体人小众的“自娱自乐”,这是人们不愿看到的新媒体的“倒霉”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