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5月25日,英国女孩玛丽·贝尔在11岁生日前一天,于一间空置房内勒死了4岁男孩马丁。随后,她还闯入苏格兰一间托儿所,留下纸条声称对小马丁的死亡负责,但当时警方认为这只是恶作剧,并未加以理会。同年7月,玛丽再次犯案,她与13岁女孩诺玛·贝尔共谋,勒死了3岁的布莱恩。
两个女孩于当年12月受审。审讯期间,儿童心理学专家奥顿博士对玛丽评估,发现杀死两个孩子对她而言只是一件“开心好玩”的事,并无其他杀人动机。玛丽最终被裁定犯有谋杀罪。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1993年2月12日的英国利物浦,年仅10岁的罗伯特·汤普森和同学乔恩·维纳布尔斯在购物中心拐骗2岁陌生男童詹姆斯并将其残忍虐杀,事后还计划抛尸铁轨,伪造火车碾死假象。
随着审判进行,案件脉络逐渐清晰:两名被告人和小詹姆斯素不相识,事先既无成年人教唆,也无具体计划,他们只是在商场小偷小摸时恰好看到可爱的小婴儿,一瞬间起了歹念。乔恩和罗伯特被控犯有谋杀罪,最初被判8年监禁,在舆论压力下两人刑期增加到15年,是英国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