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减刑假释案须核实
六类案件包括: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或者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罪犯;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收到控告、举报的;其他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的。
摸清“三类罪犯”底数
前不久,一条题为《广西阳朔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的网帖在网络持续引发关注,称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并没有被送进监狱。不仅开车往来于桂林、阳朔之间,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和四川等地。网帖曝光后不久,石宝春因“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
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检随即部署开展了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放在了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不仅摸清了“三类罪犯”的底数,还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收监了一批罪犯。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120人因职务犯罪被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说,2009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比例是两位数增长。特别是今年开始的专项检察活动中,共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20人。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