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有哪些规定?
答: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中等职业学校中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于2017年毕业的学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条件标准进行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问:今年本市征兵的时间?
答:全市征兵工作从8月1日全面展开,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适当提前。新兵起运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征兵办与部队协商确定。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征集条件主要包括政治、体格和年龄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原总参谋部、原总后勤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和直属局(公司)、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员工适龄公民,分别在就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归属区应征;其他适龄公民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应征;非本市常住户籍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市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区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为:62757242,各区征兵办均设有咨询监督电话。具体政策信息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上海征兵”门户网查询。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