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房屋交易手续费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每宗交易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其中,新建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2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4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居住房屋交换每平方米4元,由支付差价方按差额面积缴纳。居住房屋抵债每平方米4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
非居住房屋交易手续费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每宗交易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其中,新建非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9元,由转让方承担;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每平方米18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非居住房屋交换每平方米18元,由支付差价方按差额面积缴纳。非居住房屋抵债每平方米18元,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和原先标准比这次交易手续费降低了,并且有‘封顶’的说法,买卖双方交易负担均有所降低。”上海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分析道,不过和原来标准相比只是降0.5元。比如原先存量房交易手续费是买卖双方各支付2.5元/平方米,现在降低到2元/平方米。现在100平方米的一套房子交易手续费和原政策比也就便宜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