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平阴在山东全省率先推出公务自行车,至今已半年有余。8日,记者在平阴县委办公大院看到,两小时内仅一人骑公务电动车外出。和落满灰尘的公务自行车相比,电动车的车身和车座相对干净许多。
在党政干部中推行公务自行车制度,本是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公车支出、倡导环保健康的利国利民之举。平阴在2011年4月推出公务自行车制度时,曾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向机关事业单位发出倡议,要求公务外出在5公里以内的,尽量骑公共自行车。平阴县政府党组成员刘家勇曾向媒体表示:“今后在平阴,可能会经常看到县委书记骑自行车办公务,我们有决心把这项工作搞好。”然而,在“公务自行车蒙尘”的现实面前,我们看到好的制度并没有得到好的执行。
一项好的制度,在出台之前就要有周全的考虑。回看公务自行车制度,就会发现硬伤不少。一是缺乏监管措施,如何监督公务员有没有在5公里内使用公务自行车?二是缺少刚性约束,只要求“尽量”骑车办事,也没有惩戒措施。三是主要领导没有以身作则。“县委书记骑自行车办公务”,恐怕是一个疑问,更不用说其他领导干部了。
不管一项制度多么有必要、多么得民心,不能长期坚持都等于零。要让公务自行车驶得更远,还得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引入监督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