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我应邀在上海朵云轩办书展,记得第一次展览的“序”是这样写的:“我坐在高高的石阶上,悠闲地期待……心中流淌着的便是那一弯曲曲折折的河。人之写书,即如写人。人奇字自古;人清字不浊;人喜则字态安和蓬蓬然得春夏之气;人有才气,下笔自飘飘若仙,翩翩若舞,浩浩如凌空御风;正气之人,落笔正气;薄俗之人,笔下安有激情?”序的题头配上我坐在石阶上的大幅照片,放在繁华的南京路朵云轩的橱窗里,至今回忆起来,还是颇为得意。
1997年,我又被邀在南京江苏省美术馆办展。这一次个展我要展示的思想理念也在序里表达无遗:“人,总在不断地追求。”
每次展览,我都把序看成是自己艺术路上的里程碑,是一次自己对艺术认识和感悟的总结。
2001年,我又一次在上海图书馆办展。这一次,展览的“序”只有一句话:“我对艺术的追求是永恒的,因为它给我永恒的生命和灿烂的美丽。”展览中有一幅作品,节录了宗白华的审美理念:“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向自己的真性情真血性里掘发人生的真意义真道德。”
我在沪上郊外的那个角落终于隐遁下来。历代书法理论告诉我,一位优秀的书法家,必须具备三要素:即富天才;明法则;深功力。所谓富天才,突出在一个“富”。富是后天培养的,只有富才能发挥能量,渐臻妙境。法则,是规矩。法则不明,则门经莫睹。功力不深,则进步维艰。换言之,天才授乎天,培之以学而愈富;功力存乎己,持之以精勤而愈深;法则规乱世,习则得之,不习则不能成方圆。这三者便是我努力的方向。上世纪末,我作为大陆首批去台湾交流的书法家,曾带了篇文章去交流,该文《21世纪中国书法艺术之展望》提出了书法与文学和音乐的关系:书法之点画犹音乐之五音;书法之曲折犹音乐之动静;书法之结构尤音乐之节奏;书体之有篆隶真草,犹音乐之有通俗、美声、民族、宗教类别。
写字与音乐有情缘。我常常觉得拉琴如写字,弓就是笔,弦就是那张纸,操于指而发于心。反之,写字也如拉琴。若操笔之手能拉出心中流淌着的那一弯弯曲曲折折的河,拉出那些哀怨,那些不平,那些喜怒忧伤,那些愉悦思慕,酣醉无聊,穷困潦倒……我觉得,我的人生该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