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里的公共安全,被放在压倒一切的非常重要的地位。原本已经包括演出安全、观众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演出安全等内容,第三版中对人为破坏活动又作了新规定,强调剧场必须加强安检,安全监控设备全覆盖。
因此,今后进入剧场都像去机场、进地铁一样,过安检门成为必经之路。观众应该有序、礼貌地配合保安指示后入场。
着眼于从小培养少儿对文艺演出的兴趣爱好,原本“1.2米以下儿童不得入场”的规定放宽为“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在成人陪同下持票入场观演。服务人员应给予协助,使入场儿童安静观演。”
多大的儿童可以进剧场欣赏非儿童剧类的演出,始终是带儿童的家长和不带儿童的观众之间的矛盾——双方还会把矛头一并指向剧场方。这一规定的推出,既创造了让儿童接受艺术熏陶的可能,也尽力保障了剧场内成人观众拥有良好的观演环境,还对剧场服务人员的水平提出了要求。只是,在具体落实时,就要考验三方的素质和智慧了。能否做到规定严格、处理灵活。 本报记者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