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对宗教的“忍辱”说颇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岂有此理。到了中年,火气少了许多,对“忍辱”说不那么反感了,但也没有赞同。直到日前,为考驾照背诵交通法规时,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交通法规定:即便行人乱穿红灯,也不应鸣笛催行,应当克制忍耐、停车礼让;行车中遇到对向来车占道行驶,应主动给对方让行;车辆在拥挤路段低速行驶时,遇到其他车辆强行“加塞”,应主动礼让。
为什么?傻子也明白:如果您得理不让人,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