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后推荐再卖出
广东百灵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高晓莉为其控股股东兼总经理。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反映,集中在广州营业部的一批具有陕西背景的账户,在广东百灵信推荐某股前买入该股票,荐股后卖出,大量获利,其行为符合“抢帽子”交易的特征,涉嫌操纵市场。2009年7月,证监会正式对广东百灵信、高晓莉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
证监会调查发现,2008年至2009年间,广东百灵信共公开发布荐股资料295次,荐股文章多达1222篇。其间,高晓莉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涉案账户以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抢先卖出证券的手法,先后233次交易97只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0亿余元,获利2570万余元。例如,2009年6月3日,高晓莉控制的账户累计买入“紫江企业”316万余股,买入成交金额1611万余元,当日收盘后,在多家媒体发布署名为广东百灵信的荐股文章,第二天,将上述账户的“紫江企业”卖出,成交金额1684万余元。
务请甄别荐股信息
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认为,广东百灵信、高晓莉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并涉嫌构成犯罪,遂于2010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主要涉案人员高晓莉等人依法逮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抢帽子”操纵案件,“抢帽子”操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当事人往往利用其专业地位,在公开发表股评推荐前提前买入,并利用公开荐股设置圈套,引诱投资者上当,为其操作牟利,其欺诈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该负责人强调,证监会会依法坚决查处包括“抢帽子”操纵在内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以本案警示自身,诚信执业,守法经营;广大投资者要注意仔细甄别荐股信息,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本报记者 许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