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含糊其辞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蒙特罗斯居民斯科特·埃利与卡伯特油气开采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允许这家企业在他家土地上开采天然气。
这家企业把开采天然气产生的有毒淤泥存放在一个巨大坑槽里。埃利以为企业开采完毕后会运走这些淤泥,而企业表示要用灰土掩埋这些有毒物,在上面栽种植物,不会运走废料。
埃利担心坑槽壁破损,致使毒物渗漏,懊悔没有把要求运走污染物的条款写进合同。
近年来,美国居民与石油和天然气开发企业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数以百万计。开采商说,合同规范,包含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条款。然而《纽约时报》发现,大量合同语焉不详,极可能导致土地所有者利益受损且无法追究开采商的责任。
这家报纸查阅11.1万份租赁合同后发现,开采商极少向土地所有者披露开采潜在的环保风险和其他风险;只有不到一半合同规定开采商应就污染开采地的水体赔偿土地所有者;大约一半合同不含牲畜或庄稼因开采受损害开发商应向土地所有者作出赔偿的条款。
大部分合同允许开采商任意决定砍掉哪里的树,在哪里储存化学品、修路和钻井。他们在钻井过程中可以夜间启动发电机和聚光灯,哪怕作业地点在民宅附近。
不少土地所有者和律师说,开采商故意在合同里含糊其辞。
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员克里斯·奇克森特米哈伊说:“谈到谈判技巧和对租赁条款的理解,坐在谈判桌两边的开采商代表和普通居民之间极不对等。”土地租期通常为3年或5年,但11.1万份租赁合同中,至少三分之二允许开采商轻易延长租期。
科罗拉多州丹佛市律师兰斯·阿斯特雷拉说,租地合同普遍缺少要求开采商开始作业前出资检测井水水质的条款,土地所有者往往也想不到自己检测水质。这样即便井水遭污染,土地所有者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水在开采前没有遭污染。
签完方知“有诈”
一些土地所有者事先对合同内容了解不够,签署后才发现对自己不利,悔之晚矣。
宾夕法尼亚州、科罗拉多州和西弗吉尼亚州一些土地所有者说,开采致使井水遭污染,不能饮用,他们每个月要花数百美元买瓶装水喝或购置大型水箱。他们签署合同后才知道,开采商无需出钱让土地所有者寻找替代井水的饮用水。
罗纳德·卡特现年72岁,与妻子琼有75英亩土地。他们2006年与卡伯特油气开采公司签约,按每英亩25美元一次性收取土地使用费,另按12.5%费率每年收取开采所得提成。卡特夫妇平均每月生活费3500美元,其中1500美元来自天然气开采所得提成。但是井水2009年遭污染后,他们不得不花7000美元安装净水器。
戴夫·拜因利希和妻子卡伦2005年把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沙利文县的117英亩土地租给酋长油气公司。他们不久发觉赚得比邻居少得多,于是打算等合同2010年到期后重新谈判,签署新合同。
开采商5年里从未在拜因利希家土地上钻井,但是在合同到期前一天弄来推土机,开始勘测道路。酋长油气公司一名官员告诉拜因利希,按照合同,把设备运到土地上就表明准备钻井,从而允许合同无限期延长。
提起集体诉讼
弗吉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数千名土地所有者向开采商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开采商从开采所得中扣除运送生产原料到钻井或把天然气运到市场上的费用,从而减少向土地所有者支付提成。
宾夕法尼亚州莱克伍德居民罗恩·斯塔梅茨建立一个网站,用于交流与开采商打交道的经验教训,供准备出租土地的居民参考。欧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