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见关于中国象棋的报道,忽见报刊上出现“国象”二字,马上浏览,不料说的是“国际象棋”,缩略成“国(际)象(棋)”了!
同样的,“非遗”二字,原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缩略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非遗”者,“不是遗产”也。
有些我们特定的政治文化范畴,例如古之“三从四德”,今之“五讲四美”,以及“五不搞”、“八不准”之类,虽也费解,难记,但总还能从它的语境,找出它的所指,难不倒我们,只是难倒了“非汉学家”的外国人。
而按照我们对汉语字义词义的理解,“国象”的“国”,无论如何也不包含“国际”的意思,而只是“中国”的略称:人们不会把“国庆”理解为“国际庆典”,不会把“国标”理解为“国际标准”,也不会把“国有”理解为“国际共有”,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非遗”也是这样。按照汉语的词序,这只能理解为与“遗产”相对的“非遗产”,就是说不是遗产,包括不是文化遗产,也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非物质……遗产”中的“非”字是“物质”的定语,“非物质”又是“(文化)遗产”的定语,“非”字不该去管相隔两道坎的“遗”字!
全“拧”了。
这样的缩略,不知始作俑者是有关部门(如国家体育总局的棋类司局,国家文化部所属文物部门,或是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还是媒体首先是新华社,据说所有外文译名是由该社一个部门来决定的,不知类似的重要缩略是否也由他们统筹。
我个人也曾苦思良久,却没有想出好的方案。特向广大读者和上述单位提出对两个明显会产生歧义的,可谓“不通”的缩略语的质疑,希望能引起重视,给予解决。
最近频频读到关于保持汉语(语言和文字)纯洁性的呼吁,有的甚至提到“抢救”的高度,我也深有同感,认为并非危言耸听。是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由一个个字、词的误用加以甄别。不简单依靠行政部门下文,而有媒体参与,可以避免一家之言的偏颇,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为对于习焉不察的别字语病之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纠正,不可能一朝奏效的。
〔附记〕此稿尚未发出,就读到第五届刑辩论坛暨2012刑事辩护高峰会有关报道中“死刑质量不高”一语。也许司法界人士一眼就看明白这是指的什么,但对如我一般的非专业读者,总感到在“案件……质量”之间缺少一个类似“审理”“审判”之类的词,当然这首先不仅是一个词语的事,而是对一个概念如何完整准确地表述。尤其是关涉到法律问题,不可不倍加注意。特附笔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