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要大米
今年3月24日上午,金山区吕巷镇一家小商店老板娘来到派出所,她告诉民警自己店内3.8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据她回忆,早上10时许,店里突然来了几名25岁到30岁左右的外地女子,大部分是孕妇,不停地询问各种商品,很是嘈杂。其中一名女子着急地对商店老板说:“老板,我家需要一袋大米,请你现在就帮我送回去。”热心的老板一口答应,装上大米骑着三轮车和她出发了。
多人要购物
小店内只剩下老板娘和几个孕妇,这些孕妇在货架前徘徊,一会儿有人询问商品价格、生产日期或容量,一会儿有人询问有没有扑克牌等其他商品,见是孕妇,老板娘都一一耐心讲解,但是却把她折腾得晕头转向。随后,两名孕妇拿着酱油、黄酒、蜡烛等一堆商品让她结算,其中一人还表示老板娘算错账了,她不得不低头多次用计算器重新算过。约一刻钟后,4名女子买完东西离开。
商店遭窃财
没过多久,老板送完大米回来了。他跟老伴嘀咕:“刚才催着我送货的女人太奇怪了,送到哪里也讲不清楚。”说到这,老夫妻俩觉得有些蹊跷,赶紧在商店查看,发现原本放在抽屉里的一个装有3.8万元现金的红色马夹袋不见踪影。这时,两人才恍然大悟,马上报警。
4月13日和5月2日,金山区吕巷镇、漕泾镇派出所又先后接到两名小商店老板报警,均称店内来了几名孕妇之后,小商店失窃现金。5月5日一大早,警方在沪常高速附近将三名“大肚婆”和一名怀抱婴儿的少女妈妈抓获。
各自受刑罚
金山检察院对四名“两怀妇女”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四人犯盗窃罪,判处秦某(孕妇)有期徒刑2年;判处穆某(孕妇)有期徒刑2年3个月;判处潘某(孕妇)有期徒刑2年;判处张某(未成年,哺乳期)罚金1000元。鉴于四人是“两怀妇女”,法院宣布实施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