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叶先生给女儿在“可音可早教班”报了名,学费17000多元,上课地点在上南路。上了一节课后,女儿和叶先生都觉得不合适。叶先生要退费,早教班却表示,退费可以,但要扣除学费的一半。叶先生又提出转让,早教班却称,必须转让到直系亲属,不许转让给朋友。这两条规定让叶先生觉得不合理,“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我们只上了一节课就要扣费8000多元,再说,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哪里来的直系亲属?”
记者致电“可音可早教班”,课程销售人员陈小姐表示,这是早教班的内部规定,他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就此事致电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表示,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所上课程不满三分之一,可以退费;所退费用,要大于等于总费用三分之二。像“可音可早教班”这样的所谓“内部规定”,明显是违法的。叶先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