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权利和义务的划分,就像明星隐私和公共生活的边界一样,很难清晰界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你要代表人民、要为国家的命运建言献策,就起码要和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公民拥有相同国籍,并且在这里长期工作生活。中国如此,西方移民国家亦如此,甚至他们对于参选人入籍的年限有更严苛的要求。
时至今日,明星旅居海外,甚至改变国籍,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也没有必要批判。但若是隐瞒身份可能侵害到一些人的利益,甚至可能使公众对“政治协商”产生疑虑,那么由人大和政协,主动公开代表委员的身份情况,就很有必要。至少不必再让记者追着发言人一年又一年反复质问。 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