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部公布的2014年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全国74个城市中,达标的只有8个,部分城市PM2.5超标严重,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仍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张全提出,全国人大正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来看,还存在如何与环保法进一步衔接、尚未充分吸收地方上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制度没有明确等问题。
张全表示,环境违法既有违法成本低的原因,也有执法力量总体不足,取证难、程序复杂等因素。他建议对违法企业不仅要“过罚相当”,一些明显违法行为,如冒黑烟、无组织排放等,规定可以直接处罚,不需要经过监测等复杂过程。
去年10月1日,《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不仅大幅提高了罚款限额,“行为罚”也取代了以往的“结果罚”,被处责令停业、关闭或停产整顿的企业还将被供电部门停电。新规施行仅两个月,上海环保部门就立案近300件,处罚200余件,处罚总金额达到870万余元。
张全同时建议,对严重环境违法的企业,可相应提高其电价,实行差别化电价制度;对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如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或者被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应当授权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停电措施。通过立法规定向化工、石化等严重污染企业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对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强制实行第三方治理。
近年来,全国的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逐年增加。张全表示,上海市自2007年统一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检验周期,将排放检验纳入安全检验的范围,但去年12月22日颁布的机动车安检新标准中,却删除了原8项安检项目之一的环保检测项目,这必将增加机动车排放检验的难度,建议在本次大气立法中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采取类似上海的做法。
在另一份议案中,张全呼吁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建议参照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构的做法,建立起国家层面的水环境保护协调统筹机构。对于水污染生态补偿制度缺失问题,建议在法规修订中加入上下游政府的补偿条款。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