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晚上去看望老友,步入小区的住宅,楼道里一片黑灯瞎火,笔者只得用手机电筒照明,小心翼翼地摸索着上楼。后来老友告诉说,这幢楼里的路灯不亮已有很长时间,一直无人问津,影响了居民夜间出行的安全。他们曾向有关的管理部门反映。不料,得到的反馈是:目前,他们正集中精力筹划整个小区修建的大事,无暇顾及此类小事。居民们对此颇有微词。
现在,有不少管理部门往往对影响大的工程或活动比较重视,所谓要抓大事,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往往比较轻视。重视抓大事固然必要,但却不该忽视基本的做事“辩证法”,大事都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累计起来的。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忽视群众的小事,到头来恐怕是大事做不到、小事做不好、一事做不了。如果我们的基层部门能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常挂心头,群众有忧时,及时给予排除;群众有困难时,送上一份关爱,群众就会从点滴小事中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就会自觉把这份诚挚的情感转化为努力拼搏为社会作贡献的动力。相反,无心顾及群众的小事,时间长了必然会伤了群众的心,造成人心涣散的被动局面。
因此,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从重视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一个地方老百姓的事情,对于全局来讲,可能是一件小事。但是对于一家一户来讲,可能就是一件大事。对“小事”不能小视,这也是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