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起,上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总体实施情况良好,符合预期。据统计,2014年3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共批准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3.39万例,其中1.8万例已生育,6000多例处于现孕状态。
由于本市人口出生近年来处于第三次小高峰,给产科、儿科等医疗资源压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面临供需矛盾,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将进一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以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生育堆积。具体包括完善早孕建册、入院建卡和产科分娩各环节的动态监测和报告制度,继续完善预警制度;加大对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6家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人员、设备投入,建立危生孕妇重症监护病房等。与此同时,复旦大学儿科医疗联合体及闵行协作网、上海市儿童医院儿科医疗联合团队、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医疗联合体(浦东)等联合体的相继启用,也体现了本市为加强儿科医疗服务建设的不懈努力。
目前本市共有87家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床位4300余张,据测算,可容纳年分娩量30余万人次。因此,从总量上讲,应该可以基本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生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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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本市也将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行衔接:
● 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继续按照本市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如果原来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注销,并停止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予退回。
● 有关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
在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修正案》的规定,补假相关的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