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不设药房,人们分散到社会上的药店去取药,无疑可以改善就医体验。取消门诊药房后,可以缩短看病时间,符合2009年新医改明确提出的医药分开改革方向,也是推进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题中之义。
目前,我国已有1560多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医院将再也指望不上药品加成收入,药房成为成本中心,不再是利润中心。迫于运营压力,只保留必要的急诊和住院药房,剥离门诊药房,将是大势所趋。但剥离并不意味着就实现了医药分开,如果不能扭转以药补医的畸形态势,从经济上解除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就很难从根本上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链条,刹住以药补医、开药收回扣之风。
取消门诊药房只是迈了一步,指望这一举措让药价马上下降、回扣不再存在,还为时过早。从我国现实来看,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起码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患者对处方使用有选择权,不需在医院指定药房买药;二是医院有可替代的收入渠道;三是医生靠诊断服务获得合理收入,服务规范,没有收取回扣的渠道;四是药品定价合理,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见,医药分开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揽子推进各种配套改革,否则很难走出“剪不断、理还乱”的格局,甚至可能会反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李红梅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