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正在开展“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宣传教育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有一件新鲜事,那就是对乱穿马路者的处罚,除了通常的罚款外,还可以“罚读报”取代。发现乱穿马路的行人,交警进行教育后,送上一张《交通安全周刊》让他们阅读。有的路口还特设一个“读报台”,让违法者坐在路口看报。许多“被读报”的市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比较人性化,而相比直接罚款,让他们更受教育,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罚读报”非常丢脸。
以“罚读报”的方式整治乱穿马路的方法,是杨浦交警的一项创举,现在全市范围推广。这里,就有一个管理目的、执法理念的问题。交通管理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和通畅。执法则是管理的手段,而并非目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事实上有悖管理和执法的初衷。有鉴于此,交通管理绝非罚款多多益善,而是以行人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秩序好转为检验效果的标准,一切为的是服务于人。
上海交警的管理创新、人性化执法不仅于此。最近,上海公安系统的干警参加人民日报的“中国道路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其中有松江分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邱惠云撰写的一篇文章《打造安全畅通的汽车文明》,提及他们在“排堵保畅”的行动中,如何把目光投向松江地区的420多个信号灯,逐一对每个路口“量体裁衣”,定出最科学时间表的经过。经过多次观察,这位队长发现许多路口在积压车流放空后,信号灯总会留下十几秒钟的“碎片”时间。于是他常拿着秒表与对讲机站在路口,记录数据,并了解相邻路口的路况。这些信息汇总起来,便成了对信号灯的调整依据。随着季节、时段、道路、社区等情况的不断变化,他们不断调整优化,每一盏红绿灯都经过执勤交警的精细调校,力求“精确到秒”。如此精细化的交通管理,凸显的正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而这正是管理者、执法者的天职。
扩展开来,延伸开去,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泛的城市管理及其执法,不也应该如此吗?无数人为制造的麻烦、莫名的肢体冲突乃至流血伤亡的恶性事件,盖因管理者、执法者的认知陷入误区,理念发生错位,把被管理者视作天然的对立面,把执法权当做蛮横霸道的筹码。要是多那么一点起码的人权意识,有那么一点基本的与人为善心态,至少懂得管理的效果、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制造和扩大矛盾,而是保障人权、促进和谐,许多冲突和灾祸便无从生发,“城管”也不至于会拥有那么糟糕的口碑、丑恶的形象。
再推而广之,凡干群矛盾、人际纠纷,若能当风起于青萍之末,缝隙还只是表层一道浅浅的印痕之时,彼此将心比心、“有话好好说”,那么“破罐破摔”“鱼死网破”式的悲剧就少之又少了吧?——这样的念想虽然过于天真,却正是善良人们的祈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