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3日,长宁警方接到被害人程女士报案称,当晚21时许,她一个人行走至茅台路近芙蓉江路的人行道上时,一名中学生模样的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她面前,自称是高中生,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放学回家后才发现忘记带钥匙了,而父亲一出去打麻将就彻夜不归,又无法取得联系,他想问程女士借180块钱,吃顿晚饭、在外面住一宿,第二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还钱。男子出示了某高级中学的学生证、校徽、书包里的高中课本和作业本等身份证明,说着说着还流下了眼泪。看着这个“可怜无助”的大男孩,程女士深感同情,便拿出五百块钱给他。程女士还收下了写有住址、手机号码的借条。回到家后,程女士按照借条上的电话打过去,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这才发现受骗。
接到报案后,长宁警方通过排摸走访,发现了嫌疑人在轨交站点附近停放自行车,于9月2日将嫌疑人赵某抓获。到案后,嫌疑人赵某交代了冒充高中生以借钱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经查证,赵某今年27岁,无业,自2006年以来在长宁、徐汇等区以同样手法先后行骗30余起,每次骗取数百元不等。
目前,嫌疑人赵某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