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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
依法收回亚新生活广场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致亚新生活广场商户

  亚新生活广场各位商户朋友: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已依法收回上海市长寿路393号甲、401号、401号甲、新会路394号、新会路410-422号的全部房产,原上海昆仑商城、上海昆仑台湾商城有限公司已不再具有该房产的使用权。

  为了保持亚新生活广场商业的繁荣与稳定,本公司决定:凡是已在亚新生活广场经营的商户,本公司均优先考虑继续租赁经营。继续租赁要求如下:

  一、即日起,各商户立即停止向昆仑台湾商城支付租金、合作使用费及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商户自行负责。

  二、2015年1月5日之前,各商户应按照本公告下方的联系方式,携带原房屋租赁合同、合作合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与本公司接洽商谈,办理房屋租赁、使用手续。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商户应将租金、合作使用费及相关费用全部支付于本公司指定账户。

  四、各商户自行处理此前与昆仑台湾商城租赁或合作期内的未了事宜,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

  在上述事项完成的基础上,本公司愿与各商户共同努力,创造亚新生活广场更加美好的经营环境。

  特此告知!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致亚新生活广场全体员工

  亚新生活广场各位员工: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已依法收回长寿路393号甲、401号、401号甲、新会路394号、新会路410-422号的全部房产,原上海昆仑商城、上海昆仑台湾商城有限公司不再具有该房产的使用权。

  为了保持亚新生活广场商业的繁荣与稳定,本公司决定:凡是原亚新生活广场工作人员(工程部、保安部、保洁部、人力资源、财务、IT、市场、招商、办公室等),本公司均优先考虑继续留用。具体条件/待遇如下: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二、提交原劳动合同、工作证件、身份证等材料;

  三、凡被录用者享受原岗原薪待遇;

  请上述人员于2015年1月5日前到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

  特此告知!

  联系人:张小姐、吉小姐、张先生

  联系地址:长寿路393号617室

  联系电话:13003277815、15921176758、13916531901

  办公室电话:62775272(工作时间)   

  上海明虹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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