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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某认为自己“无错”,公众呼吁加强规范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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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鸡爪女”地铁上
开吃麻辣烫
当事人王某认为自己“无错”,公众呼吁加强规范和处罚
金志刚
  昨天,一则关于“上次吃鸡爪的女乘客又在地铁上吃麻辣烫”的消息在网上热转。“围观”之余,不禁要说一句:这名女乘客“屡教不改”,理应受到舆论谴责,但应该反思的绝非该女乘客一人。

  怀疑恶意炒作

  这次事件源于2月1日下午,有网友曝料在上海地铁12号线上,闻到一股麻辣烫的味道,顺着味道找过去,发现居然是2016年第一位网红——今年1月2日在地铁上一边啃泡椒凤爪、一边随地扔骨头的女乘客王某某又在吃麻辣烫(后来又有说吃的是米粉)。跟一个月前一样,网上对该女乘客一片谴责之声,有网友调侃道:“下一次,你是不是要吃火锅?”

  尽管被口诛笔伐,但女乘客王某某不认为自己有问题,1月她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我的行为既没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没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我认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同时没有任何错。”有网友认为这是王某某恶意炒作自己。

  作为小提琴手的王某某在“凤爪事件”之后,“身价不跌反升”,近期部分公司邀请其在年会上表演,“围观网红”。这是否“助长她的嚣张气焰”?也值得商榷。

  禁食暂未“入法”

  公众呼吁对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加强规范和处罚,而不应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其实,早在2014年1月1日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就开始施行,不过地铁禁食并没有进入《条例》,而是与《条例》相配套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新增了“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的内容。同时,禁食范围仅限制在列车车厢,而不含车站。

  地铁运营方上午表示,由于《守则》并非法律法规,不具有强制执行性,更多是从社会公德和群体利益的角度对乘客的行为进行规范。因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假如看到乘客在车厢内吃东西,将会进行劝阻,但无法强制要求停止其行为。

  运营方相关负责人透露,地铁禁食之所以还没有入《条例》,原因较多,比如考虑到极少数乘客(例如低血糖患者)确实有车上进食的需求;一旦“入法”就要严格执法,但现阶段执法力量远远做不到,操作性不强也成为地铁禁食暂不“入法”的一个原因。

  本报记者 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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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吃麻辣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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