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4月4日12时40分许,“苏苏快299”船(载客7人)从太湖三山岛驶往石公山,航行至距离石公山约400米处水域时,与“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之间的拖带缆绳发生碰撞,造成4死4伤。
事发当天,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快艇驾驶员凤克尔抽取血液,进行了乙醇含量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其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认为酒后驾驶。根据《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凤克尔酒后驾船属严重的违章行为。
昨天,在苏州殡仪馆举行遇难者追悼会后,遇难者家属已离开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