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屠光绍表示,改革是最大的红利。2012年,国家选择上海先行先试“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增值税征收范围覆盖到了试点行业所有的货物和劳务。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试点企业16.4万户,比年初新增了4.6万户。去年本市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0户、投资性公司25户、研发中心17户,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据他介绍,实行“营改增”后,实现了从原来“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营业税税制,向具有“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特点、仅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增值部分”征税的增值税制的转变,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不协调和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
试点推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据统计,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达到6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增速达到16.5%。随着上海“营改增”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试点企业的税负总体下降。其中,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成为最大受益者。
这次改革还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根据对近2000户试点企业抽样调查,2012年本市试点企业设备更新升级意愿不断增强;2012年上述试点企业的从业人数同比增长3.04%,高于全市社会服务业水平1.1个百分点;在全市市场销售增速回落的情况下,试点企业的客户数量、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同比增长7.45%、19.8%和19.3%。
屠光绍也提到,受试点行业和地区“两个局限”的影响,当前较突出的问题是:交通运输业虽然整体减税,但在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中仍有约30%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政府对税负增加的企业提供了扶持,8亿元扶持资金中50%给了交通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