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 讨论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简称《条例》)。《条例》要求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党政机关经费开支什么“尺寸”?就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条例》都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也提出明确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入法,是对去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政策、措施、做法、经验的总结提炼,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下发后,各地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少数“顶风作案”者一经查实,受到了应有的处理。如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为儿子大办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少强,在豪华会所组织公款宴请,喝掉高档红酒12瓶,受到免职处理。与此同时,高档餐饮中的公款消费大幅下跌,高端白酒收入和利润增速明显下降,公款会议消费、旅游消费订单锐减。这些无不说明,只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只要职能部门坚决动真格、敢于碰硬,公款消费就一定能降下来,奢侈浪费之风就一定能刹住。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要把严格执法与深化预算改革结合起来。预算改革的关键,是要保障人大对政府预算进行严格的专业化审核,实施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公众对政府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把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所有政府开支都要事先编制预算,预算一经人大审议通过,就成为刚性的法律,任何部门和人员若有违反,就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预算是政府活动的中枢,是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咽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已经写入国家法律,现在又写入党内法规,对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监督形成了倒逼之势。通过预算制度的杠杆,让公众知晓和监督政府“钱袋子”的动态与流向,方能牢牢扼住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咽喉”,真正把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管住管好,最大限度遏制公款挥霍浪费,依法严惩涉及浪费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