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爱爱原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此前,龚爱爱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4个户口,在北京坐拥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被称“房姐”。她所持有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与否一直受质疑。
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通过靖边县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王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