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指出,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包括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查处;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承担赔偿责任;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上述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也做出了很大调整,除将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提升至增加赔偿三倍和规定了最低赔偿金外,还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健康严重受损的,除可视情况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以造成消费者死亡为例,所受损失可能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新消法还提高了行政罚款的上限。把行政部门对于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改为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由原来的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改为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