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看似不错的“成绩单”背后,热线开通12天里,12319仍接市民来电25601个,受理违法建筑投诉1791件。而来自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9城建热线的报告显示,违法建筑在各区县群众反映的城市治理顽疾中,投诉量依然“高居第一”。
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的雷霆出击,但另一方面是违法建筑的不断冒头。一线巡查:看不到;发现违建:拆不掉;死灰复燃:管不了……面对一连串的尴尬与难题,本报记者深入调查,试图探寻“治本”之道。
一线巡查:看不到?
90%以上违法建筑信息来自投诉举报
第N次踏入浦东巨峰路上的东源丽晶别墅区,记者眼前的景象依旧未改:三层楼横里长胖、竖里长高,俨然成了座小小的城堡;露台上360度全景阳光房高高矗立;公共绿地被悄悄圈进了“私家丽宅”……从2010年“夏令热线”至今,市民对此始终怨言不断,而每次的现场调查,也让记者心塞不已。“从最初的几家到现在90%住户搭违建违,这眼皮底下的事,难道就没人看见吗?!”
其实,为了掐住违建源头,本市已推出区(县)、街道(镇)、居(村)委会三级发现受理机制,各级拆违部门可通过部门发现、网格化巡查发现、市民投诉举报发现、物业发现、居(村)委会发现等多种方式锁定违法建筑,但遗憾的是,目前超过90%的违法建筑信息,都来自市民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主动出击并发现上报的违建线索少之又少。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基层部门缺乏责任意识,有些巡查人员会认为即使发现了违法搭建,也没有能力去制止,索性“少管闲事”;还有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与小区里的违建当事人相熟,碍于情面,对他们的违法行为采取了选择性“失明”,故意瞒报漏报。试想,假如当初物业、居委会等能够把好第一道关,一冒头就上报,一搭违就处理,违建还会泛滥成灾吗?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志虎表示,将加大违法建筑巡查发现力度,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报告职责,发挥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优势,强化问责机制,从而构建一张“天罗地网”,让违建“无所遁形”。
明确违建:拆不掉?
启动执法程序留下每个环节的执法痕迹
“已实际解决。”12319城建热线督办单上,是闸北区有关部门白纸黑字的回复。“根本没拆掉!”记者听到的,却是居民对市第三康复医院违法搭建的反复投诉。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医院楼顶几处违建依然矗立。
而就在去年,本报曾曝光闸北区江场西路220号一工业园区无证施工,建起了2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12345市民热线随后也召开督办协调会,明确要求闸北区相关部门整治违法建筑。但如今,当记者再次回访时,违法建筑“安然无恙”,不少企业已进驻。
“看到了、投诉了、督办了,可却拆不掉!”这是群众最怨最气的事。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明文规定,对于在建违法建筑,拆违部门可启动快速查处拆除机制,最快可在一周内处置完毕。对于存量违法建筑,可按发现受理、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等步骤,积极推进。对于那些存在安全隐患或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建筑,还可联合公安、消防、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进行执法。
虽然,有法可循,有规可依,但碰上“硬骨头”,查处流程一长、违建者一闹,有些基层拆违部门就失去了依法行政的勇气,甚至对市民的一次次投诉充耳不闻,对一个个督办件敷衍了事。
市建管委城市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坦言:“只要启动执法程序,哪怕时间再长,没有拆不掉的‘违’!关键要有敢于启动执法程序的信心和行动,要让老百姓看到每个环节上的执法痕迹。”
死灰复燃:管不了?
将违法建筑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侬看,刚拆掉五天,又搭起来了!”在闵行区都市路2501弄金铭文博水景别墅小区内,颛桥镇拆违办工作人员指着323号连连摇头。记者向上望去,在四层小楼之顶又搭出了一层砖混结构的房屋,足有100多平方米。翻开执法记录,果然,这里的违建刚刚在快速执法流程中被拆除。
为啥搭建者的“违法冲动”丝毫不减?为啥违法建筑总是“春风吹又生”?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发现,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拆违实施部门作出和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强制拆除的施工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设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进行设计、施工,造成违法建设的,由规划国土部门分别按照设计费和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百处以罚款。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建设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由规划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耕地开垦费二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现实操作中,对于违建当事人的处罚往往流于形式,而且相比于“搭个房子值百万,出租房子就来钱”的巨大经济利益,这点罚款根本不值一提。正因为如此,违建当事人才敢顶风作案,等风头过去了,马上卷土重来。
要真正“管得了”违法建筑,必须从违建者入手,“提高其违法成本、遏制其违法冲动”。市拆违办表示,他们将联合征信部门对违建当事人加强信用管理,将违法搭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一旦搭建人留下不良记录,将对其就业、出国等带来不利影响;对违法建筑采取注记注销制度,如果违法搭建当事人拒不整改,将报房管部门冻结房产上市交易。此外,对于违法建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许可,甚至可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的方式,限制其经营。通过各项法规层层剥除违建者的既得利益,让违法建筑不再死灰复燃。
本报记者 房浩 钱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