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演员王宝强、马蓉离婚风波,郭德纲、曹云金师徒恩怨,以及部分企业要求员工签署“奋斗者协议”争议等互撕大战轮番上演,夺人眼球。一个是感情问题引发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个是师徒因利益分配不均终致翻脸,一个是资方要求劳方付出更多而遭反弹,三场争斗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指向同一问题,即合同意识的缺失。
王宝强与马蓉由爱生恨,直至势同水火,叫人大跌眼镜。婚姻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即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也就是说,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在得到对方的关爱、扶助的同时,也一样要关爱、扶助对方。婚姻的美满和夫妻生活的幸福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各司其责,相互付出的基础上的,只想着得到,不愿意付出,认为结婚就是为了物质上的改善和财富的无偿取得,这样的婚姻难言长久,甚至是危机四伏的。
郭德纲与曹云金师徒,曾亲如父子,又都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在师傅的支持下,后者更是本应前途远大,但在不知不觉中,两人间产生了种种嫌隙,且最终发展到恩断义绝的地步。感慨之余,我们细究两人公开发表的冗长回应后就会发现,造成今日巨大分歧的原因无非是学费金额的调整、学成之后服务期的长短及利益分成的方法等琐事。相声作为一门具有150余年历史的语言艺术形式,发展至今,自然沉淀下了诸多传统与行规,比如在交了学杂费后,徒弟既由师傅教导又请师傅照顾生活,学成之后则需要为师傅表演一段时间且赚得的收益要用来孝敬回报师傅等。从历史传承的角度而言,一定程度上坚持上述传统和行规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在社会形态急剧发展变迁,财富取得、积累方式日新月异的目下,凡是涉及金钱往来或利益分配的行为,事先明确地商定乃至签署协议是极为必要的,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而在师徒对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老年间”的规矩的执拗固守之下,引发各种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谓“奋斗者协议”,大意是要求员工“主动”申请成为与公司共同奋斗的目标责任制员工,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休假,自愿放弃非指令性加班费,自愿放弃陪产假和婚假等。这与此前部分互联网企业实行的“996”工作制(即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每周工作六天)相仿,虽然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回应说上述安排并非强制,但在明显处于强势的企业资方前面,即使是面对“非强制的号召”,除非有更好去处,大部分员工只能选择接受。企业资方坚持上述做法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共度时艰的正当性和重要性足以暂时阻却对职工各项正当权益的保护的必要性。稍有劳动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工作制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剥夺了职工正当的休假权利。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生死存亡等都不应成为违反乃至无视职工合法权益的借口。
这里所言之合同意识的核心在于权利与义务并存。经济社会要发展,国家要法治化,既不能只讲权利回避义务,亦不应只提义务而忽视权利。惟有两者兼顾才是沧桑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