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规定,涉嫌犯罪的收入和超过1万加元的未申报现金会被没收。未申报现金如果与非法活动无关,事后会发还,但需缴纳250到5000加元罚款。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强调,出入境加拿大时携带的货币总额达到1万加元或以上者,都必须如实申报。其他币种,不管是美元还是人民币,按汇率换算也不能超过1万加元。加拿大并未规定携带现金出入境的上限,证明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才是决定能否顺利通关的最关键因素,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打击国际金融犯罪,严防不法分子洗钱。
也就是说,无论携带现金有多少,在法律上都可以入境,而且加拿大政府不会征收任何费用。但携带1万加元及更多现金时,入关必须申报,否则一旦查获,不仅会罚款,更可能被没收。另外,大额现金入境时,即使申报,也可能会被详查来源,以防牵涉洗钱等跨国犯罪。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强调,海关指的现金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本票。
如果携带现金达到申报标准,在到访加拿大时必须在申报卡上注明,或口头向海关人员说明。在离开加拿大时,安检前必须在机场内的边境服务局说明。如果是通过公路、水路、铁路离开加拿大,出发前必须在就近的边境服务局说明。